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等相关法规,满足应急管理部关于针对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各类影响应急疏散和救援的突出问题的安全要求,助力学校省级文明校园建设,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6月5日,航海学院在教学楼B424会议室举行了《山东交通学院航海学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用仪式。
仪式上,航海学院副院长周兆欣对安全事故预案做了介绍,《山东交通学院航海学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于5月10日顺利通过校内外专家的评审。评审会后,编制小组在航海学院安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应急预案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完善后的应急预案共分了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附件三大部分。其中综合应急预案包括了危险性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响应、后期处理和保障措施等11项内容,专项应急预案涵盖了火灾、大型集体活动突发事件和工艺实训突发事故等6项预案,该安全应急预案基本上涵盖了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对有效预防和处置我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好了制度、程序的准备工作。针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在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各方面都预先做出了详细安排,能及时、有序和有效开展工作,具有实际指导作用。
航海学院党总支书记李西田对应急预案进行了签发,他指出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能够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进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系部在领取预案后要加强学习,把重点放在落实上,实现应急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学院决定将在本学期末进行一次应急演练,以此提高应急组织能力和处置能力,使应急预案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航海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了启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