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山东交通学院科发【2014】6号文的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学校科研基金的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学院(部)于12月5日以前完成学校科研基金立项工作,并将各学院(部)汇总表电子版网上办公站内信发至科研处许振峰,汇总表格式见附件。纸质版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后送科研处527室。
2.立项数目由各学院(部)自定。立项书模板可以从科研处网页“常用下载”下载。
3.每项资助金额自然科学类不低于1万元,社会科学类不低于0.5万元,所有项目须有资金支持,请各学院(部)资助到位。
科研处
2016年11月10日